首页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四条第二章 招标第十四条凡是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都应被允许参加投标。 招标人不得以抽签、摇号等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