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海事管理机构在审查、决定海事行政许可时,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者变更海事行政许可条件。不符合本规定相应条件的,不得做出准予的海事行政许可决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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