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第四十一条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商务部、招标委员会、招标办公室及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因出口配额招标工作本身而发生的开支,按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每年由商务部审核汇总编报预算,由财政部从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核拨,年终清算。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九章 附则
商务部、招标委员会、招标办公室及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因出口配额招标工作本身而发生的开支,按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每年由商务部审核汇总编报预算,由财政部从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核拨,年终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