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八章 罚则

第三十五条

对串标、虚报投标资格条件及以其它手段扰乱配额招标工作的企业,招标委员会将收回其中标配额,并取消其一至三年的该商品配额投标资格。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