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配额上交、转让、受让及收回
第二十八条
对于逾期未交纳全部中标金的中标配额,招标委员会可视为无法使用予以收回,且不退还已缴纳的中标保证金。收回配额的具体日期由招标委员会另行规定,收回配额的一定比例作为浪费配额计入浪费率。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配额上交、转让、受让及收回
对于逾期未交纳全部中标金的中标配额,招标委员会可视为无法使用予以收回,且不退还已缴纳的中标保证金。收回配额的具体日期由招标委员会另行规定,收回配额的一定比例作为浪费配额计入浪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