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六章 配额上交、转让、受让及收回第二十五条中标企业无法使用中标配额或配额使用不完时,应按规定程序将其上交或转让。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