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中标金

第二十四条

在收到企业交纳的中标金后,招标委员会向企业发放用于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简称为出口许可证)的出口商品配额招标中标证明文件(以下简称中标证明文件)。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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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