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五章 中标金第二十四条在收到企业交纳的中标金后,招标委员会向企业发放用于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简称为出口许可证)的出口商品配额招标中标证明文件(以下简称中标证明文件)。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