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中标金
第二十二条
中标金的交纳 根据评标规则确定的中标企业须按照规定交纳中标保证金和中标金。招标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并上缴中央国库。 收取中标保证金和中标金的有关事务可委托委托服务单位办理,按规定上缴中央国库。 委托服务单位须在中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委员会报告收取情况。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中标金
中标金的交纳 根据评标规则确定的中标企业须按照规定交纳中标保证金和中标金。招标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并上缴中央国库。 收取中标保证金和中标金的有关事务可委托委托服务单位办理,按规定上缴中央国库。 委托服务单位须在中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委员会报告收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