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第十条第三章 投标资格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投标企业资格进行核查并向商务部报送有关材料。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