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六条
银保监会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采取现场检查、现场调查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银保监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评估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配合专业机构工作。 银保监会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调查时,可以依法采取询问、查阅、复制等方式,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银保监会认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评估或者出具法律意见: (一)公司信息披露和监管报告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造成受托管理资产或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资产严重损失; (三)银保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