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第三章 公司治理

第四十三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或监事应当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但不得越权干预经营管理人员的具体经营活动。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监事会的,监事会成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少于监事会人数的1/3。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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