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条

银保监会应当自收到完整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业申请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决定核准的,颁发业务许可证;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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