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决定第八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和执法人员

第八条

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民航行政机关的内设职能部门,可以具体承办处罚事项,但不得以该内设职能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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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决定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