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五十八条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1997年1月14日发布施行的《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下载:
1.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30号)
2.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30号)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九章 附 则
本办法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1997年1月14日发布施行的《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下载:
1.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30号)
2.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