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民航地区管理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所辖地区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接受授权或者委托的组织,依照授权或者委托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实施行政处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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