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决定第十九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十九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的规定对本辖区内发生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空中发生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首次发现后降落地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管辖。

民航地区管理局对管辖有争议的,由民航局指定管辖。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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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决定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