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九条

采取因素法的,应该选取纳入纳入支持范围的沿海地区滨海湿地整治修复面积、岸线岸滩整治修复面积、入海污染物治理量。

因素法分配权重暂按3:3:4的比例确定。财政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海岛海域保护需要合理调整相关因素的权重。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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