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六条

财政部负责审核保护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编制保护资金预算并下达,组织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地方加强资金管理等工作。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负责组织海岛及海域保护治理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核,研究提出工作任务及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开展日常监管、综合成效评估和技术标准制定等工作,开展保护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等。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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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