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三条
保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突出支持重点。
(二)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涉海规划,坚持保护优先、陆海统筹。
(三)按照编制财政中期规划的要求,统筹考虑有关工作总体预算安排。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保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突出支持重点。
(二)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涉海规划,坚持保护优先、陆海统筹。
(三)按照编制财政中期规划的要求,统筹考虑有关工作总体预算安排。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