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财政部驻各地监察专员办事处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开展专项资金监管工作。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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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