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条
第十条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负责组织对保护资金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并建立保护资金考核奖惩机制。将对各地保护资金使用和方案执行情况考核结果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完善政策及资金预算的重要依据。
绩效评价包括对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指标的考核。具体内容包括: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相关制度建设情况、保护资金到位使用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