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

第九条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生产经营涉及国家利益或者重大公共利益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可以按2024年6月30日前确定的出资期限出资。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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