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等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本人现场办理或者提交公证文件等方式核验身份信息的,可以按照相关国家机关允许的方式进行实名验证。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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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