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复制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复制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四章 复制经营活动管理第三十六条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复制单位,经书面催告仍未参加年度核验的,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注销登记意见,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复制经营许可证。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