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复制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复制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章 复制经营活动管理第二十八条复制单位所复制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