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生产者按照本规定召回缺陷消费品,不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