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创建示范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二章 实施程序 / 第二节 认定程序
第十六条
申请认定材料包括:
(一)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申请表;
(二)管理机构及人员资质证明;
(三)知识产权保护培育成果证明材料;
(四)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 制定机关
- 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实施程序 / 第二节 认定程序
申请认定材料包括:
(一)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申请表;
(二)管理机构及人员资质证明;
(三)知识产权保护培育成果证明材料;
(四)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