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创建示范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二章 实施程序 / 第一节 申报培育程序

第十一条

培育申报材料包括:

(一)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申报表;

(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管理制度证明材料;

(三)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成果证明材料;

(四)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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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创建示范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