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 第七十四条独立法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七章 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第七十四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定期将本行政区域律师事务所的组织、队伍、业务情况的统计资料、年度管理工作总结报送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