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
第七章 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六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依照《律师法》和有关法规、规章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照《律师法》第五十条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制定机关
- 司法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
律师事务所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依照《律师法》和有关法规、规章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照《律师法》第五十条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