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条

证监会负责监督证券公司按期足额缴纳基金以及按期向基金公司如实报送财务、业务等经营管理信息、资料和基金公司监测风险所需的涉及客户资金安全的数据、材料。 证券公司违反前款规定的,证监会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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