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及托管清算机构应妥善保管基金的收划款凭证、兑付清单及原始凭证,确保原始档案的完整性,并建立基金核算台账。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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