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第二十五条基金公司应建立科学的业绩考评制度,并将考核结果定期报送证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