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章 基金使用第二十条为处置证券公司风险需要动用基金的,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的风险状况制定风险处置方案,基金公司制定基金使用方案,报经国务院批准后,由基金公司办理发放基金的具体事宜。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