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基金使用

第二十条

为处置证券公司风险需要动用基金的,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的风险状况制定风险处置方案,基金公司制定基金使用方案,报经国务院批准后,由基金公司办理发放基金的具体事宜。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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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