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基金公司职责和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基金公司章程由证监会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制定。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