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基金公司职责和组织机构

第十条

董事会为基金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对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并行使基金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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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