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建立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