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八条

第二章 审查机制和程序

第八条

政策制定机关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可以咨询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专业机构的意见。征求上述方面意见的,应当在书面审查结论中说明有关情况。

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家库,便于政策制定机关进行咨询。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司法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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