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章 境外出资管理第六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境外出资管理制度,对境外出资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规划。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