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章 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第三十五条国家出资企业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对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进行监督检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