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境外企业管理第二十一条境外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同的审核与管理程序。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