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2005年5月20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4号公布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