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样机和技术文件、资料予以保密。违反保密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申请人的损失。需要给予违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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