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设立审批和登记

第九条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由宗教团体向拟设立场所所在地的县级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制定机关
国家宗教事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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