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 宗教活动场所之间不得形成隶属关系。制定机关国家宗教事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