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章 宗教活动管理第四十五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规范设置和摆放陈列物,引导信教公民文明燃香,依法依规开展放生等活动。 宗教活动场所提供宗教服务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制定机关国家宗教事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