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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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