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依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