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该名称的登记注册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