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乡镇财政机构在规定职权范围内,或者受上级政府财政部门委托,依法实施监督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